一、2020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招录1323人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2020年度全区统一考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共132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年龄要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7.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以下7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地”指报考者考入普通高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等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20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7)我区2020年7月13日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本人与配偶须于2020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8.满足拟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5年9月30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4)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9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5)报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须体能测评合格。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7.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10.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
11.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2.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于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7月1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7月16日10:00重新开启,7月21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特别提醒:政法系统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17日至19日,报考者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持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测评考场。体能测评前14天内,报考者要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有境外和北京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在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和解除隔离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北京低风险地区和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在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填写报名信息。请仔细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完成填写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予以加分;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加分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者,将依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1个报名日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资格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后重置审核状态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需先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相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狱医职位的不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0年7月23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0年7月21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解答。
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5: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公安系统法医、司法系统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宁夏公务员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一)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3月5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五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口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
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上述人员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一览表
1、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一览表每个省份职位数以及所招的人数。
2、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北京地区):职位数930,共招人数1790。
3、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上海地区):职位数278,共招人数788。
4、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浙江地区):职位数478,共招人数910。
5、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江苏地区):职位数626,共招人数1131。
6、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福建地区):职位数397,共招人数802。
7、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湖北地区):职位数501,共招人数1011。
8、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湖南地区):职位数420,共招人数769。
9、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广东地区):职位数848,共招人数2068。
10、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广西地区):职位数533,共招人数707。
11、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河南地区):职位数683,共招人数1036。
12、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海南地区):职位数161,共招人数243。
13、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河北地区):职位数502,共招人数1016。
14、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内蒙古地区):职位数338,共招人数766。
15、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江西地区):职位数369,共招人数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