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解
1、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不含其附属医院)及吉林体育学院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其他招聘岗位在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分上限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将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布。
2、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将按照国家及我省的相关规定,优先考虑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例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等;若无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将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情况下,将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将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省教育厅所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3、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的相关信息。
二、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及频率
1、吉林省每年都会举行事业单位考试。
2、一年中会有多次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
3、去年全省大约发布了二十余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4、吉林省的事业单位考试是分地区的。
5、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公告是独立发布的。
6、报名和笔试的时间各不相同。
7、一般从4月份开始,会陆续发布各个地区的考试公告。
8、你可以关注中公教育发布的事业单位考试汇总信息。
9、2014年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10、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咨询。
三、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部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告涉及5家省直事业单位,共发布招聘计划62个。其中,非专项免笔试招聘计划44个(岗位序号:1号—36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免笔试计划18个(岗位序号:37号—54号)。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等基本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报名者需填写《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并发送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及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具体报名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1。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设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等,并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进行审核。对于目录未涵盖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要求本科学历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要求大专学历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否则由此影响考生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份,即到2022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累计)。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1:3至1:6)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8905568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0431—87063065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68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2.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0日原标题: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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