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是具备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参与卫生计划、监测、教育、工程、保障等工作,并具备一定独立工作能力。
1、学历要求:须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需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护理学等医学类专业,或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
2、实践经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需具备基层医疗机构实践经验。
年龄需在18至35周岁之间(以报名当年12月31日为限),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需具备医学、卫生或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执业医师或其他卫生管理人员注册证书的人员,其中执业医师注册时间需一年以上。
1、招考范围: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由各省级卫生厅(局)组织,具体招考时间、报名条件和地点等需根据当地有关部门通知而定。
2、考试科目: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基础素质,如语文、英语、数学、思维逻辑等。
公共卫生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用公共卫生学、预防医学、环境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方面的知识。
4、职业前景: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在卫生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可参与公共卫生监测、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管理等工作,职业前景和发展空间广阔。
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按所从事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
第九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经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经考核合格并推荐,可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十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方式
2013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7日至3月15日。
1、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013年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4月8日。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最佳选择题)和B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共5种题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三、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
四、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医士业务工作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
四、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的报考条件是:
1、专科学历: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2、工作满两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
3、工作满五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平台,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提交照片:考生需提交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照片,尺寸为小二寸。在提交前,请使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修改,使其符合报考文件中规定的像素要求。照片格式应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30K,以确保格式无误。
2、打印报名表:请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需在表格上签名确认。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有权修改个人信息,一旦打印完成,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
3、资格审核:完成培训后,携带资格审核表、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4、在线支付: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使用具备网络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在线缴费。缴费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以便参加考试。
6、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的资格。
7、考试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认证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