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有何差异
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都有所不同,主要依据各单位的人员情况而定。
国家公务员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或11月举行。尽管2014年的招录信息尚未公布,但您可以参考2013年的国家公务员公告中的笔试部分来规划您的复习计划。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内容如下: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详情请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等7个部门日语、法语等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可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等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时间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时间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在有限的时间内,建议分阶段复习,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级)应以基础教材为主,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些教材包含了各种题型,让考生对国考题型有大致了解,难度适中,讲解详细,适合初学者。但考生在选择教材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公务员考试难度的教材,避免难度过低或过高影响复习效果。
第二阶段(中级暑期备考阶段)应以专项教材为主,以真题为辅。
专项突破教材有助于考生针对自身弱项进行复习,同时仍需关注基础教材。此时,考生对大部分题型已比较熟悉,可适当做笔记,尤其是行测中的数学问题和公共基础知识。在做真题时,考生可体会历年试题的难度和自身不足,及时弥补。
第三阶段(高级冲刺阶段)主要结合历年真题和模拟题进行复习。
真题至少要做三遍。第一遍先做,然后总结错题原因。第二遍品味命题人出题意图,弄清选项来龙去脉。第三遍结合前两遍内容进行复习。考前一个月左右,可适量做模拟题,严格计算时间,尽量排除干扰,模拟考场环境。
教材选择对不同复习阶段意义不同。建议考生在看书时多思考,做题时多记忆,融会贯通,顺利通过初试。
二、往年公务员职位表如何查询
往年公务员职位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各省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招考信息网站查询。
1、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是公务员招考的官方网站,每年发布招考公告、简章和职位表等信息。考生可点击“招录信息”,选择各省份对应的考试机构查看当年和往年的公务员职位表。
2、各省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不同地区的公务员考试由各自的省、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应机构负责组织,考生可前往相关机构官网了解更详细的招考信息。这些官网通常会发布当年和往年的公务员职位表。
3、其他招考信息网站:除了以上官方网站外,还有一些提供公务员招考信息的非官方网站,如中国人事考试网和中公教育,也可在这些网站上查询当年和往年公务员职位表等相关信息。
查询往年公务员职位表需通过官方渠道或权威招考信息网站进行,以保证信息准确可靠。不同渠道查询方式多种多样,建议考生针对所在地区的招考机构,仔细阅读官方公告和职位表,以便更好地了解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情况。
公务员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作为政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职责。
公务员具备专业性和专业技能。他们通过选拔和考试筛选,拥有较高学历和专业知识,掌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知识。他们通过专业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以适应和胜任岗位职责。
公务员担负着履行政府职能的责任。他们负责政策制定、公共资源管理、社会服务等一系列行政事务。他们参与和协助政府决策,履行行政法规执行,推动政府政策顺利实施。同时,他们也负责向公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民众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此外,公务员具备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他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坚持诚信、廉洁和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服务于人民群众。他们不仅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公务员职位有哪些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2、(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11、副部级机关内部机构及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职位,对应职级为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职位,对应职级为十七级至十一级。
12、第六款规定,调任人选需满足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并额外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3、(一)须具备优秀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勤奋敬业,业绩显著。
14、(二)需拥有与拟调任职位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15、(三)须满足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所需累计最低工作年限。
16、专业技术人员若调入机关工作,需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7、(四)调入中央或省级机关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18、(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19、(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20、如因工作特殊需要,上述第(三)、(四)、(五)项条件需适当调整时,市(地)级以下机关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省级以上机关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1、第七款规定,公务员若调出机关后,拟再次调入机关且担任高于原调出机关职务的,需具备从原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22、第八款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行调任:
23、(一)曾因犯罪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4、(三)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25、(四)处于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6、(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7、(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