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税局遴选考什么
1、国税局遴选考试笔试题型为主观题,内容主要涵盖税务系统公务员应知应会的知识。明确指出笔试将考察的题目可能包括:党务知识、时政知识、公文写作、案例分析、税务专业知识。2、时政知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每天关注世界时事要闻是最基本的工作素养,这些内容可能与日常工作密切相关。3、公文写作。公文写作是每一名公务员应具备的基础技能,特别是想要通过遴选改变平台的基层公务员,文件收发、拟稿、审核及各环节处理都应熟练掌握,尤其是基本文中的拟稿。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几乎所有遴选的必考题型,因此是重点复习对象。5、税务专业知识。通常业务性较强的系统或部门遴选会考一些专业知识,例如审计署遴选考审计专业知识。当然,遴选考试也会以简答题的形式考察税务专业知识,如税收特征有哪些?近几年税收大事件你知道哪些?等。6、议论文写作。议论文写作通常是最后一道答题,考察考生最基本的写作能力,因此要求我们平时要多积累各类知识,拓宽视野。7、以上就是国税局遴选考什么的所有解答。二、国税局公务员考试科目
国税局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包括行测、申论、专业知识。1、行测: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行政能力、行政职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等,通过题目的解答来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2、申论:包括论述文、应用文、议论文等,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时事政治和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3、业务知识测试:包括税法、财务、会计、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三、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国税局职位的专业考试具体考什么科目
1、考两门,分别是行政与申论,具体的课程内容如下:2、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3、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4、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5、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6、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7、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8、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9、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10、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11、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12、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1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14、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15、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16、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17、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18、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四、国税局公务员考试考哪几门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须具备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十四条公务员需承担以下责任:
(一)对宪法忠诚,模范遵守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对国家忠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与利益;
(三)对人民忠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
(四)对职责忠诚,勤勉尽责,服从并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职业秘密;
(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一)享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条件;
(二)除非有法定理由且经过法定程序,否则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三)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和保险待遇;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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