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科目解析
首先明确,您所咨询的是公务员考试还是事业单位考试。以下是对两种考试的科目进行详细解答:海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甲类职位需考两科,乙类职位考一科。此外,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相关书籍可在新华书店购买。考试大纲会在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公布。请关注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 )获取更多信息。至于事业单位考试,根据不同单位,考试科目各异,有的考公共基础,有的则不需要考试(如海南省地震局)。具体内容请参考招考公告。
二、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型及历年真题下载
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题型通常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行测、申论、公文写作等。具体考试内容需查看招考公告。为方便考生复习,海南华图官网提供了历年真题供参考。详情请访问海南华图官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咨询。
三、2023年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内容揭秘
请参考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6日。
2.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5月7日08∶30-10∶0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笔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4.笔试开考比例为1:2或1:3,具体视岗位而定。
5.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6.面试方式:其他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2012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2年省直及市县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报考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等。具体条件及要求请参考公告。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2)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将依据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及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包括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设定。
关于面试对象,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选拔面试人选。若招考职数为10人及以上,面试比例定为1:2;若招考职数为9人及以下,面试比例定为1:3。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将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分别设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定向从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应在笔试结束5天内向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在笔试结束7天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报考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其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劳教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通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各招录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工作单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省法检系统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及部分市县乡镇机关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录用审批时将按拟录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具体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一是在基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二是参加“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三是已毕业离校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四是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五是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是指截至2012年8月31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有关“第二学士学位”的说明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报考人员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
有关本次招录公务员的政策问题可咨询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认证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计算机证书的人员可免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务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或上网搜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