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公务员考试条件
2010年的考试详情尚未公布,以下为2009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的参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考: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4年3月31日至199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7、符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其他资格条件。
针对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的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以职位公告为准。
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包括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上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相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
(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侧视力不低于5.0,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
(四)以下情况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湖北考公务员的要求和条件
报考湖北公务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以及《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以及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必须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必须符合人社部以及卫生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湖北公务员考试难度较大,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人员的录用考试。
三、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有哪些条件
湖北公务员报名的基本条件如下: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外,湖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还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以上是“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有哪些条件”的全部解答。
四、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1、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需要符合年龄、学历等方面的条件,具体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四)报考省级、市级、县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人员,通常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县级以下(含县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人员,一般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对于某些特定职位,或者在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若经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6、(五)应试者需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7、(六)报考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人员,通常应具备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国家另有特殊规定的,则不受此限制。
8、(七)需满足录用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9、《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制定;专业科目考试内容由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共同确定。
10、第二十四条规定,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安排,具体实施由地、市、州人事局负责;专业科目笔试可以与公共科目考试合并进行,也可以单独组织。
11、以上信息依据宜昌市人社局发布的——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