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1. 报考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地区居住或工作者需提供相应证明;
2. 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之间,硕士或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 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履行工作职责;
4. 学历要求至少为大专,且工作能力需与报考岗位相匹配;
5. 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即为江苏省公务员报考的全部条件。
二、江苏省考公务员的要求和条件
报考江苏省考公务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专以上文凭;
8. 符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能力测验》涵盖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题型;《申论》则主要考察阅读理解、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问题解决和综合写作能力。
建议考生梳理自身学习情况,以课本为基础,结合笔记、试卷、薄弱环节等,合理分配时间,有针对性地复习。
速读记忆是一种高效的学习方法,通过激活“脑、眼”潜能,培养眼脑直映式的阅读和学习方式。
对学习信息、知识进行分类,制作思维导图或知识点卡片,有助于大脑思维条理清晰,方便记忆和复习。
三、江苏省公务员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江苏省公务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5日至199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6. 符合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有什么限制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限制如下:
1. 省级职位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4. 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5. 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6. 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7.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8.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2. 符合政策安置、调配等特定条件的人员(例如,夫妻分居异地、无子女在锡父母身边、符合随军条件的锡城军人配偶等),有权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的,仅能报考该地区职位)。
3. 非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报考监狱系统职位则不受户籍限制。退伍转业军人,凭借我市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即可报考。
1、本市所有职位的报考者,在户籍(针对社会人员)或生源地(针对应届毕业生)方面均无限制。
1. 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位者、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的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本市户籍(已在报名时落户)或本地生源。
2. 报考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依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进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无子女在父母身边、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 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的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无子女在父母身边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仅限本市生源。
其他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报考者须为本市户籍。
1. 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位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位者、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的限制。
2. 除上述第1条规定的考录对象外,其他报考者须为本市户籍(截至2016年1月10日已落户,以下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无子女在父母身边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0. 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无子女在父母身边、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 未就业且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1. 社会人员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无子女在父母身边、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针对社会人员)或常州市生源(针对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不受户籍(针对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针对应届毕业生)的限制。
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