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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公务员笔试公告发布!

时间:2025/8/12 2:52:23 编辑:yingdao 标签:艺考生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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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江苏省考公告发布时间

    2025江苏公务员笔试公告发布!

    1、2023年江苏省考基本报考条件已公布,计划招聘9272人。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进行备考。

    5、报考者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

    6、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7、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江苏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

    查询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3月。

    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

    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庆亏。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 17:00申论。

    成绩查询:2023年6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国考与省考工资待遇有差别,国考与省考地区的差异,自然每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自然工资待遇就不同,往往沿海发达城市的工资待遇就明显高于内陆城市。

    工资待遇的差别,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地域差别、行业差别、职务差别、层级差别。地域差别好理解,东部沿海和一线城市公务员平均工资肯定高于中西部。

    1、组织单位和招考机关不同。国考往往是三个部门共同组织和招考,即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而省考通常是由各个省的省委组织部或人社厅组织的。

    2、招考对象和考试时间不同。国考通常不会有户籍限制,除了个别特殊岗位,但省考有一部分岗位是存在户籍限制的。国考通常在每年的11月份左右进行,而省考的时间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信决定。

    3、考试细节和考试难度不同。相对来说,国考的难度比省考更大,而且题量方面也会更多。以行测这个科目为例,国考的题目数量一般在130道左右,而不少省份的省考题量维持在120道题左右。

    4、考试的竞争压力不同。相对来说,国考的竞争度更大,部分热门岗位,录取比例达到2000:1都不稀奇。而在省考中,热门岗位的竞争,往往也就只是三五百个人竞争一个岗位。

    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于2020年11月2日发布,招录人数为9536人,报名时间:11月3-9日,笔试时间为:12月19-20日。参考2021江苏省考公告发布时间来看,2022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也很可能会在10月底左右。

    2、报考者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特设职位,面向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代码为98。招募对象包括:在本县(市、区)管辖范围内,担任村(社区)职务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表现优异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因“一肩挑”制度,由原书记(主任)改任的副书记(副主任),且继续享有原职级待遇。此招募对象不包括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具体的工作表现优秀标准由各设区市自行制定,并将相关信息公布于招考简章中。

    现役军人、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包括已离职或取消录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参加。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如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以上内容即为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的发布信息。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访问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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