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限制详解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对户籍的限制如下: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位的人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 省级机关职位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6. 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一) 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十) 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镇江市公安局专业要求为“监所管理类”职位的人员限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户籍或生源。
1. 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研究生学历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员限本省户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职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1、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的职位不限户籍。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
2.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
3. 其他社会人员限我市户籍,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不限户籍。军队复、转军人可凭我市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报考。
1、本市所有职位的报考人员,均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报名时已经落户)或生源。
2. 报考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 除上述第1条考录对象外,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2016年1月10日(含)之前落户,下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0. 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 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1. 社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常州市生源。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全国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5年江苏无锡市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2月12日16:00
3、(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8KB至22KB之间。)
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2月13日16:00;
5、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2月14日16:00。
6、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至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需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相应费用,缴费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然后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8、报名成功者,请自行至报名确认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3月17日- 21日。
9、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若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方法调整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缴费者,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 16:00。
10、报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11、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12、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13、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14、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至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15、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
16、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7、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18、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19、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
21、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
三、2015年江苏无锡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入口
1、考生您好,中公教育竭诚为您服务!
2、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当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4、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8Kb至22Kb之间。
5、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6、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报名24小时后可至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只有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且完成缴费(缴费确认是否成功完成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网上报名方视为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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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江苏无锡市公务员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5江苏无锡市公务员考试信息查看: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