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身份证号:请使用半角数字准确填写您的身份证号(15位或18位)。
5、出生日期:请填写公历出生年月日,确保与身份证信息一致。若不一致,请在“补充说明”栏内注明。您可以通过点击选择日期。
11、学历:请填写与您所获学历证书内容一致的学历信息,并通过点击选择。
12、学位:请填写与您所获学位证书内容一致的学位信息,并通过点击选择。
13、所学专业:请填写与您的学历相对应的专业,确保与学历证书内容一致。
14、毕业院校:请填写与您的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确保与学历证书内容一致。
15、毕业时间:请填写您毕业院校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
16、生源地:请填写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其他省份填写省、市(地区)名称,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山西省填写省、市、县(区)的名称,如“山西太原市清徐县”、“山西长治市城区”等。
17、工作单位:请填写您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如“山西大学”不能简称为“山大”,若无工作单位则填写“无”。
18、单位性质:请通过点击选择您现工作单位的性质。
19、参加工作时间:请填写您参加工作的年月,例如:2005年3月。
20、服务基层项目:请通过点击选择。
21、基层工作经历:请参考公告中的基层工作经历及计算方法,并通过点击选择。
22、执(职)业资格:指您通过全国统一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所获得的执(职)业资格。如:律师执业资格,若无则填写“无”。
23、技术职称:请填写您通过主管部门评定或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获得的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即使未聘任也有资格填写,若无则填写“无”。
24、联系电话:请填写能够迅速、直接联系到您的手机(小灵通)号码、家庭电话号码或办公室号码。号码前需填写区号。
25、户籍:请按照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其他省份填写省、市(地区)名称,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山西省填写省、市、县(区)的名称,如“山西太原市清徐县”、“山西长治市城区”等。
26、个人简历:请在毕业后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开始填写。简历格式为“1995.07--1999.10××省××市人事局办事员”,起止时间前后要连贯,不得中断。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连续半年以上离开工作单位的,近五年来参加过三个月以上学习培训的,均应在简历后加括号注明,格式为“(1998.09--2001.07在××学院××系××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工作单位和职务应使用规范简称。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名称。(限100字)
27、家庭状况:请填写您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称谓使用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长女、次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请填写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对于已工作的要填写到内设机构和具体职务;学生则按“××学院××系学生”的格式填写。(限100字)
28、补充说明:请填写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以上栏目无法说明的情况或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多个说明之间用分号隔开。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报考人员需详细说明情况。(限200字)
29、照片:请上传您本人的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0KB以下、JPG格式,按提示上传。